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奖补资金项目的通知

2021-06-21 14:09:25发布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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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工信主管部门:

  按照《哈尔滨市推动“双创”平台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哈政规〔2020〕9号)和《哈尔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20年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高质量发展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哈工信规〔2020〕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要求,市工信局决定组织开展小型微型企业创新创业基地奖补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奖补资金支持对象为通过市及以上工信主管部门2020年认定的基础设施完备、运营管理规范、吸纳就业人数达标、提供综合服务效果好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申报条件应满足《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二、申报程序

  1.各区县(市)工信主管部门负责行政区域内的项目申报工作。负责将申报通知及时转发至申报单位,并组织申报,汇总后,正式行文连同申报单位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市工信局。

  2.市工信局审核后,通过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单位可向市工信局实名反映,市工信局将及时受理核实。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履行奖补资金拨付相关程序。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区县(市)工信部门务于2021年6月24日前将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行文推荐,文中体现申报项目单位不涉黑涉恶说明并附《小型微型企业创新创业基地奖补资金项目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1,加盖公章),并将申报单位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电子版(光盘)报送市工信局。逾期不予受理。

  2.各区县(市)工信部门要认真负责、精心组织、严格把关,按照《实施细则》要求,确保申报单位申报材料齐全和真实可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或挪用奖补资金。对获得奖补资金的申报单位,如发现有违反规定骗取奖补资金的,除追回奖补资金外,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奖补资金项目推荐情况汇总表.docx

附件2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奖补资金项目申报材料.docx

附件3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奖补资金申报表.docx

  联系人:陈光

  联系电话:0451-86772471

  哈尔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