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拟备案黑龙江省重点实验室名单的公示
2021-11-01 09:59:30发布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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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黑龙江省重点实验室建设和发展,按照全省科技工作会议和《黑龙江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黑科发〔2016〕43号)部署要求,现对2021年度拟备案的省重点实验室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5日。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或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客观准确、依据确凿,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根据的举报,不予受理。
基础研究处:0451-82632603;
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0451-82628025;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2号。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