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工作

黑龙江省科技创新协会获得2013年黑龙江省评估等级的全省性社会组织4A级

2014-11-11 20:16:27发布作者:科技创新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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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1月10日根据《黑龙江省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实施办法》,对2010年12月31日前在黑龙江省民政厅登记成立的有关社会组织(学术性社会团体、行业性社会团体、基金会、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了评估。经社会组织自我评估、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评估委员会的审查、复核委员会的复检、评估结果已公示,黑龙江省科技创新协会获得中国社会组织4A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