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工作

学习国务院常务会议政策 解读新政亮点

2015-11-11 16:59:44发布作者:科技创新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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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1月11日,哈尔滨市科技服务业协会带领会员企业参加由由省科技厅、省国税局与省地税局联合开展在政策培训,学习近期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完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推动企业加大研发力度,决定在全国推广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部分所得税试点政策,推进结构调整,助力创业创新。

  会上详细讲解新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所得税抵扣政策,非独占技术转让减免所得税政策,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股权激励分期缴纳个税政策,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对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4项税收优惠扩至全国的政策进行了重点讲解:该四项所得税政策包括: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政策;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政策;企业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政策;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政策,从2015年10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该创投企业的法人合伙人可按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居民企业转让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享受500万元以内部分免征、超过500万元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从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和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高新技术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给予本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股权奖励,个人股东和技术人员可在5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本次会议对高科技和创新创业主题的企业有很大的推进作用,通过加大结构性减税和定向减税,为未来发展培育新动能,用政府税收减法,换取‘双创’新动能加法,对地方的发展将起到更好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