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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申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2017-03-22 11:43:19发布作者:科技创新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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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县(市)工信主管部门、市属各工业公司;有关企业:

  为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根据《哈尔滨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办法》[详见哈尔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网址:www.hrbiic.gov.cn),通知公告栏,日期:2014年3月21日],现将2016年受理申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企业必须符合《哈尔滨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八项基本条件。

  二、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请。按我委通知要求企业自行申报。中直省属企业直接报市工信委;市属企业经市工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报市工信委;其它企业经所在区、县(市)工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报市工信委。

  (二)实地核查。对经初审基本符合条件的企业,由科技合作处安排具体时间深入企业进行实地调研和核查。

  (三)专家评审。对实地核查符合申报条件的,我委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并形成专家评审意见。

  (四)认定。我委依据国家、省和市产业政策、年度技术创新工作情况、专家评审意见等进行综合审查后,择优认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受理时间。申请企业请于2016年6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介质一份报市工信委科技合作处(市政府主楼1301房间),同时将电子版发至科技处邮箱:kjc1301 @163.com。

  (二)实事求是。企业填报的各项数据要与上报统计部门等相关数据相符,否则不予认定。

  (三)申报材料 (详见附件)。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