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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所需材料

2017-03-22 11:43:19发布作者:科技创新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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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质申请

  1.《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申请表》纸质2份,电子版1份。

  2.附件材料:

  (1)申请人近期一寸照片2张

  (2)身份证复印件2份;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份;

  (4)提交资格名称为: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资格证书复印件2份(如已通过考试,但是尚未取得证书的可以提供含准考证号及考试成绩的拷屏打印件2份)。

  (5)如申请高级项目经理,须提供已取得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复印件2份(高级项目经理和项目经理同期申报的除外);

  (6)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2份(如申请人员为外籍人员的,须提供《外国人就业证》复印件;如申请人员为台港澳人员的,须提供《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复印件)。

  (7)近三年完成的,并达到评定条件要求金额和数量的,所有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的合同及其验收报告等的复印件2份,并能提供用户或项目承担单位出具的,申请人作为完成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的主要负责人相关证明2份。

(二)资质变更

  1.《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变更申请表》纸质版2份;

  2.属于“工作调动”的证书变更,根据《关于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申报的补充通知》(信计资[2009]10号)规定,请提交申请人调入单位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2份;

  3.属于“单位名称工商变更”的证书,请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2份。

(三)资质延续换证

  1.《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延续换证申请表》纸质2份,电子版1份。

  2.附件材料:

  (1)申请人近期一寸照片1张;

  (2)继续教育证明复印2份件(其中选择编写项目管理类图书或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的类型,还需提供图书或期刊的原件);

  (3)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2份(如申请延续换证人员为外籍人员的,须提供《外国人就业证》复印件;如申请延续换证人员为台港澳人员的,须提供《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复印件)。

(四)资质证书遗失补发

  1.《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证书遗失补发申请表》2份;

  2.用以下方式之一取得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证书遗失声明》2份;

  (1)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服务平台(http://train.chinasi.org.cn/chinasi)刊登的项目管理人员资质证书遗失声明页面打印页(联系电话010-68208736)。

  (2)《中国电子报》刊登的项目管理人员资质证书遗失声明原件(联系电话010-88558871)。

  3.持证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2份;

  4.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工作办公室要求或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五)资质注销

  1.《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注销申请表》2份;

  2.用以下方式之一取得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注销声明》2份;

  (1)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服务平台(http://train.chinasi.org.cn/chinasi)刊登的项目管理人员资质注销声明页面打印页(联系电话010-68208736)。

  (2)《中国电子报》刊登的项目管理人员资质注销声明原件(联系电话010-88558871)。

  3.持证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2份;

  4.已取得的项目管理人员资质证书原件;

  5.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工作办公室要求或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