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所需材料
(一)资质新申报
1.甲级资质
(1)纸质版:所有申报材料按以下要求分册胶装,单册材料装订厚度不超过6厘米,如一册厚度超过6厘米,可分册装订(为环保和节约,提倡纸质版材料双面打印或复印)。
第一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申报表(甲级)》(含《附表》)纸质版,装订成1册,共提交3份;
第二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申报表填表说明(甲级)》中要求提供的所有附件材料(含近最新营业执照和三年审计报告),以及申报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或联合会资质办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的纸质版,装订成1册,提交2份;
第三册:最新营业执照和近三年审计报告复印件的纸质版,装订成1册,提交2份。
(2)电子版:《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申报表(甲级)》(含《附表》)1份。
2.乙级资质
(1)纸质版:所有申报材料按以下要求分册胶装,单册材料装订厚度不超过6厘米,如一册厚度超过6厘米,可分册装订(为环保和节约,提倡纸质版材料双面打印或复印)。
第一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申报表(乙级)》(含《附表》)纸质版,装订成1册,共提交3份;
第二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申报表填表说明(乙级)》中要求提供的所有附件材料(含近最新营业执照和三年审计报告),以及申报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或联合会资质办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的纸质版,装订成1册,提交2份;
第三册:最新营业执照和近三年审计报告复印件的纸质版,装订成1册,提交2份。
(2)电子版:《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申报表(乙级)》(含《附表》)1份。
3.丙级资质
(1)纸质版:所有申报材料按以下要求分册胶装,单册材料装订厚度不超过6厘米,如一册厚度超过6厘米,可分册装订(为环保和节约,提倡纸质版材料双面打印或复印)。
第一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申报表(丙级)》(含《附表》)纸质版,装订成1册,共提交4份;
第二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申报表填表说明(丙级)》中要求提供的所有附件材料(含近最新营业执照和近三年财务报表),以及申报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或联合会资质办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的纸质版,装订成1册,提交3份;
(2)电子版:《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申报表(丙级)》(含《附表》)1份。
4.丙级暂定资质
(1)纸质版:所有申报材料按以下要求分册胶装,单册材料装订厚度不超过6厘米,如一册厚度超过6厘米,可分册装订(为环保和节约,提倡纸质版材料双面打印或复印)。
第一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申报表(丙级暂定)》(含《附表》)纸质版,装订成1册,共提交4份;
第二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申报表填表说明(丙级暂定)》中要求提供的所有附件材料(含近最新营业执照和近三年财务报表),以及申报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或联合会资质办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的纸质版,装订成1册,提交3份;
(2)电子版:《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申报表(丙级暂定)》(含《附表》)1份。
(二)资质换证
1.乙级资质
(1)纸质版:所有申报材料按以下要求分册胶装,单册材料装订厚度不超过6厘米,如一册厚度超过6厘米,可分册装订(为环保和节约,提倡纸质版材料双面打印或复印)。
第一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换证申报表(乙级)》(含《附表》)纸质版,装订成1册,共提交3份;
第二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换证申报表填表说明(乙级)》中要求提供的所有附件材料(含近最新营业执照和三年审计报告),以及申报换证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或联合会资质办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的纸质版,装订成1册,提交2份;
第三册:最新营业执照和近三年审计报告复印件的纸质版,装订成1册,提交2份。
(2)电子版:《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换证申报表(乙级)》(含《附表》)1份。
2.丙级资质
(1)纸质版:所有申报材料按以下要求分册胶装,单册材料装订厚度不超过6厘米,如一册厚度超过6厘米,可分册装订(为环保和节约,提倡纸质版材料双面打印或复印)。
第一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换证申报表(丙级)》(含《附表》)纸质版,装订成1册,共提交4份;
第二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换证申报表填表说明(丙级)》中要求提供的所有附件材料(含近最新营业执照和近三年财务报表),以及申报换证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或联合会资质办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的纸质版,装订成1册,提交3份;
(2)电子版:《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换证申报表(丙级)》(含《附表》)1份。
(三)资质变更
1.《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变更申请表》2份;
2.申请单位的变更前、后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各2份;
3.申请单位获得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2份;
4.如申请单位名称发生工商变更的,还应提交工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2份;
5.联合会资质办要求或申请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资质证书遗失补发
1.《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证书遗失补发申请表》2份;
2.申请单位用以下方式之一取得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证书遗失声明》2份;
(1)中国电子学会信息系统集成分会网站www.chinasi.org.cn刊登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证书遗失声明页面打印页(联系电话010-68208736)。
(2)《中国电子报》刊登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证书遗失声明原件(联系电话010-88558871)。
3.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份;
4.申请单位获得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2份;
5.联合会资质办要求或申请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五)资质证书增发
1.《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增发申请表》2份;
2.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份;
3.申请单位获得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2份;
4.联合会资质办要求或申请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六)资质证书注销
1.《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证书注销申请表》2份;
2.申请单位用以下方式之一取得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证书注销声明》2份;
(1)中国电子学会信息系统集成分会网站www.chinasi.org.cn刊登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证书注销声明页面打印页(联系电话010-68208736)。
(2)《中国电子报》刊登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证书注销声明原件(联系电话010-88558871)。
3.申请单位获得的资质证书正、副本所有原件;
4.联合会资质办要求或申请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