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费补贴

关于重新印发《哈尔滨市重点领域 首台(套)产品的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7-03-22 11:43:19发布作者:科技创新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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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属各工业主管部门,各区、县(市)工信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为了加快我市高端装备产业的发展,促进我市企业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企业效益,经研究决定对原首台套管理办法哈工信发〔2011〕85号文“哈尔滨市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的认定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并形成了新的管理办法,即《哈尔滨市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的认定管理办法》,原管理办法作废。

  现将新管理办法《哈尔滨市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的认定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工信委

  哈尔滨市财政局

  201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