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扶持资金•科技计划项目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小微企业创新发展项目补助的通知

2017-03-22 15:04:13发布作者:科技创新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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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申报条件

  1.哈尔滨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科技型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科技型小微企业见附件)。

  2.项目产品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主要包括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3.2014年销售收入不到500万元,2015年度达到或超过500万元的科技企业;2015年度新成立且销售收入达到或超过500万元的科技企业。

  4.申报企业已在“省千户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登记库入库登记,且按要求及时进行了数据更新。

  5.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未结题、未验收的小微企业,新项目不予受理。

  6.申报企业不得弄虚作假,发现弄虚作假的企业,三年内不受理

  该企业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同时记入企业诚信档案。

  二、资助标准

  按其年度实际研发投入30%的比例给予资金补助,每个企业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三、申报程序

  1.企业需进入“哈尔滨市科技型企业信息填报系统 (http://sbxt.hrbsti.com:8033/xxtb.aspx)”

  完成企业相关数据统计填报。

  2.项目采取网上申报,集中评审,择优支持的方式。申报企业请登陆"哈尔滨市计划项目系统(http://sbxt.hrbsti.com:8033/jhxm.aspx)”选择“小微企业创新项目系统”在线填写。

  四、申报材料

  1.《科技型小微企业研发项目申报书》(网上审核通过后,在线打印)。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2015年实际研发投入审计报告原件。

  4.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上述材料装订成册(胶装、禁止使用塑料夹)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规划发展处,科技局受理人员将核实企业申报材料原件。

  五、申报时间

  申报受理截止时间:2016年10月8日12时,申报人填写完毕提交后,申报单位须审核,否则视为无效。待科技局网上审核通过后,及时报送纸件材料。由于时间紧,请企业尽早组织材料,以免网络堵塞,影响申报。